业主问:北京伟企佳阳光房的设计师您好!我家的房子在2环以外的一个小区里,完全不临街,住在第7楼(也就是顶楼),户型是一套一的结构,带了一个约30平米的阳台,那个阳台相当于是6楼的一间卧室的楼顶。我们想把这个平台用轻型塑钢玻璃搭建起来,作为一个卧室使用,但是遭到了其他人的阻止。我指的是轻型材料,塑钢玻璃阳光房的搭建,并非砖混结构。对阳光房的搭建,成都市是否有具体的规定?哪些属于合理,哪些属于违章?谢谢。
北京伟企佳阳光房答:按照物权法规定应该是不可以的。有很多这样的纠纷产生。您可以考虑和你的小区物管和相应的街道办事处之类的部门协商一下,看看需要不需要办什么手续